1、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和充实环境监理机构。环境监理机构必须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将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限期治理决定,按照管理权限由相应的人民政府作出。
2、第五十一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订《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于1997年7月31日会议通过,同日公布并实施。修正决定强调了环境保护的具体条款:修改第十条第一款,强调县级以上环保部门需强化环境监理,对区域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保法规进行现场监督。
3、具体来说,它在1997年7月31日经过了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修订,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对条例进行了修正。这个修正案对于江苏省的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旨在强化环境保护措施,推动绿色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1、第一条 为了动员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工作,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2、A 试题分析:题文中禁止在公共场合抽烟,对违禁抽烟罚款,是保障广大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文明。同时,吸烟有害健康,禁烟也是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培养良好习惯,所以答案选A。③说法与题文不符,只规定不能在公共场所吸烟,没规定杜绝抽烟。
3、学校先后获江苏省德育先进学校、江苏省爱国卫生先进集体、江苏省体育卫生两个《条例》先进集体等十几项荣誉,并被评为苏州市足球传统项目学校,赢得了较高的社会声誉。学校现有美国、日本、香港、台湾和昆山的老校友捐资设立的五个奖学基金。
4、各班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条例,坚持一日三扫两洒和时捡白色垃圾。红领巾监督岗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坚守岗位,维护班级环境卫生区域,并随时保洁,做到了墙壁,窗台,天花板,日光灯管,宣传牌无积尘,无乱涂乱画,黑板及时擦,讲桌上教师用品和学生作业本摆放整齐。
5、该校在各类教育领域中屡获殊荣,荣获了江苏省文明单位、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等称号,证明了其在精神文明和健康卫生方面的优秀表现。作为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和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新海东方分校积极应用创新技术,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6、依照1997年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江苏省中医发展条例》、《职业病防治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赋予的相关行政管理职能。 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参保病人的转诊管理。 在市财政局、监察局、人事局的指导下,负责《常州市卫生局直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委派制暂行办法》的实施。
1、徐州市为保护云龙湖的水环境,防止水体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2、第一条 为保护云龙湖水环境,防治水体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云龙湖水环境保护区范围。
3、第一条 为了保护城市重点绿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重点绿地保护,适用本条例。
4、保护生态环境。徐州大龙湖是徐州市的一个人工湖泊,为城市市民提供了一个优美的休闲娱乐场所,已经不再对公众开放钓鱼。具体原因是由于为保护生态环境和防止公共卫生问题的发生,相关部门禁止在该湖泊进行垂钓等活动,以确保湖泊水质和生态系统的安全和稳定,以及市民的健康安全。
5、云龙湖 云龙湖是徐州最著名的湖泊之一,位于城市西部。它是一个大型淡水湖,周边环境优美,是休闲、观光的好去处。云龙湖与市区紧密相连,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龙湖 大龙湖位于徐州市区东部,是近年来形成的一处新兴旅游胜地。湖水清澈,周围有众多休闲设施,是市民假日休闲的好选择。
1、尽管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但通常来说,债权人在债务人逾期还款后并不会立即采取法律行动。他们通常会首先尝试与债务人沟通,催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债权人可能会采取其他措施,如发送催收信函、打电话或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等,以追回欠款。
2、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3、本院各科室及暂存处均建立有医疗废物回收登记本,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和运送人员每天交接后,双方对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时间,经办人签名等内容进行详实登记,资料保存三年,暂存处与开封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交接时,认真填写转运联单各项内容,一式两份,记录保存五年。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第六章专门针对工业噪声的防治进行了规定。首先,根据第三十三条,禁止在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医院、学校、图书馆等重要公共设施周边建设排放环境噪声的工业设施。同时,包括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特殊区域也被列为严控区域。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关注社会生活噪声的防治。首先,第十四条规定,城市在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时,需遵循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确保设施设置不会对居民生活造成干扰和污染。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在第五章专门针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进行了详细规定。首先,第三十条强调,城市市区内的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需向环保部门申报项目信息,包括名称、施工地点、时间、主要工具及预计噪声水平,还需提交污染防治措施,以便于提前进行管理。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是为了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而制定的一部地方性法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职责。
1、为了有效保护和提升江苏省的海洋环境,确保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及防治各种污染对生态平衡和人体健康的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条例。
2、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的第二章主要关注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首先,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与相关政府部门合作,如环境保护、海事管理等部门,依据海洋功能区划,制定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包括目标、任务、措施等内容,并经省发展和改革部门平衡后,由省政府批准。
3、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详细规定了污染防治措施。首先,根据国家的总量控制制度,省人民政府会制定本省重点海域的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并分配给沿海设区的市、县(市、区)实施,确保污染物排放量在容许范围内(第二十四条)。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5、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共九章124条,包括总则、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海洋生态保护、陆源污染物污染防治、工程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废弃物倾倒污染防治、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污染防治、法律责任和附则。